11月20日,錢女士爆料,她在第三方平臺購買了中國南方航空(以下簡稱“南航”)從成都飛廣州的機票。19日下午,當她到達機場準備值機時,卻被告知該次航班超售機票,飛機已坐滿。錢女士因此錯過該航班,也錯過了當晚在廣州的會議。
“南航出的問題,我卻面臨老板的追責,因此我要維權。”錢女士說。
乘客不滿
到了機場被告知機票超售
19日下午4點左右,錢女士到達成都雙流國際機場,準備乘坐下午5點25分的飛機去廣州。
“我去值機的時候,柜臺工作人員告訴我飛機已經坐滿了。”錢女士說,她反復向工作人員確認,對方明確告知她,此次航班超售機票,因此有3名乘客無法登機。同時,南航方面提出了650元的現金補償方案,并要求錢女士簽署一份協(xié)議,放棄追訴權益。
“第三方平臺已經給我出票了,且直到我抵達機場之前,南航從未給我任何提示和信息,如果不能登機,為什么不早點說?”錢女士對此感到憤怒,也不愿意簽署協(xié)議。
為了趕上晚9點的工作會議,著急的錢女士只得從雙流機場轉到天府國際機場,乘坐了晚上7點30分的飛機。但當錢女士抵達會場時,會議已經結束了。
“我現在面臨老板的追責,這種損失是根本無法彌補的。”錢女士說,航空公司想用賠償這種“小錢”去博取最大的利益,損害了乘客的權益,且在面對乘客時態(tài)度強硬,因此她要曝光這種行為。
南航回應
適當超售是國際通行做法
11月20日,南航工作人員周女士告訴記者,他們已經了解到旅客對南航服務進行了投訴,目前有負責投訴的專人在對接旅客。
對于“超售”這一問題,周女士回應,因為在日常運營中,會涉及例如誤機等情況,超售其實是為了滿足更多旅客的出行需要,而且適當超售也是國際航空界的通行做法。民航局對超售有相關的規(guī)定,例如超售處置規(guī)范等。旅客在通過第三方購買客票的時候,會有運輸總條件,總條件中對超售是有相關規(guī)定的,因為屬于旅客非自愿變更,有賠償、協(xié)助改簽等規(guī)定。
11月20日,記者就“超售”問題,采訪了業(yè)內人士李瑞(化名)。李瑞告訴記者,其實各大航司都會針對部分航班做超售,這屬于合法合規(guī)的行為。之所以超售,是因為數據顯示,這些航班經常出現訂座不付錢等情況,導致座位虛耗。不同的機型做超售的數量不一樣,通常就是一兩個。
律師說法
乘客可通過協(xié)商和訴訟解決
四川盛豪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洋表示,航空公司超售引起的糾紛處理通常應遵循以下步驟:
一是事先告知:在購買機票時,航空公司通常會明確告知乘客有關超售政策,以及在發(fā)生超售情況時的處理辦法。二是自愿改簽:當出現超售情況時,航空公司會首先尋求自愿放棄本次航班座位并接受改簽或補償的乘客。三是補償措施:對于非自愿放棄座位的乘客,航空公司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政策提供一定的經濟補償或其他形式的補償,如免費機票、里程積分或其他服務。四是按照規(guī)定操作:根據《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規(guī)定》等相關法規(guī),航空公司需按照規(guī)定程序處理超售糾紛,確保乘客權益。五是協(xié)商解決:如果乘客對航空公司的補償方案不滿意,航空公司會與乘客進行協(xié)商,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六是法律途徑:如果協(xié)商無果,乘客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如向消費者協(xié)會投訴或直接提起訴訟。
胡洋說,航空公司處理超售糾紛時應遵循的原則是公平、公正、及時,并盡量減少對乘客的不便。同時,航空公司也應不斷優(yōu)化超售管理,以減少超售帶來的負面影響。消費者可以通過舉證證明損失,通過協(xié)商、訴訟等方式維護自身權益。(來源:華西都市報 作者:趙紫萱)